关于组织学生进行期末评教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淄职院政办字[2012]19号)要求,每学期期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现就本学期期末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及参加人员 1.评教时间:6月23-27日 2.参加人员:各系(院)在校生,本学期实习学生不参加。升学部学生不参加评教。 二、评教内容 对教师的评价项目共有9项:教学态度(5分)、教学内容(25分)、教学方法(15分)、辅导答疑(5分)、作业批改(5分)、课堂管理(5分)、为人师表(5分)、教学效率(5分)、教学效果(30分)。 三、评教方式及程序 1.评教方式:通过我院自行开发的评教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 2.评教程序 (1)进入评教系统界面。校内、校外均可通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zbvc.cn/pingjiao进入登录界面。若使用校内机房答卷,请使用http://10.0.2.105/pingjiao 进入登录界面。 (2)登陆评教系统。在登录界面输入学生个人CRP系统中的学号及密码,选择“学生”身份,点击“登录”进入评教系统。 (3)核对课程信息。登入评教系统后,请首先核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信息是否正确。如课程信息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如没有问题请点击该页面下方红色字体标示的“下一步”,进入应评教师列表页面。 (4)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赋分。界面显示任课教师信息,请点击每位教师所对应的“评教”栏进入评教页面,按照评价项目和内涵解释,对教师进行评价赋分。请阅读每一项目的具体内涵,然后点击该评价项目分值栏下拉箭头,选择确定该教师该项目的分值。对9个评价项目赋分完毕后请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对该教师的评教。依照上述程序,依次对所有应评教师进行评教。 3.注意事项 (1)要对所有应评教师进行评教,保证教师列表页面“未评教教师”数为0。 (2)对每位任课教师各评价项目赋分完毕后,请认真核对并确认赋分值,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不能更改分值。 四、评教结果查询 1.各系(院)分管学生的副主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可使用个人CRP账号及密码以“部门”身份登陆评教系统,查看本部门学生参评情况及评教结果。 2.任课教师可使用个人CRP账号及密码以“教师”身份登陆评教系统,查看个人评教成绩。在评教明细部分可查看每一项目的平均得分。 3.使用“教师”或“部门”身份登录的,如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最低版本应为IE8。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安排到位,责任到人,各班级导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说明,按时完成评教任务。 2.各系(院)应确保学生参评率在85%以上,杜绝替代评教现象。 3.评教提交结果不记录或公示个人信息,请学生根据真实情况公平公正的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4.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组织参与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5.如答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唐芳(2828167)或信息化办公室赵凯(2828028)。 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