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报考提示
2015年03月13日 00:00
2013年山东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方式填报高考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允许填报6个专业志愿。为提高录取率,请考生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志愿填报我院,建议专业服从调剂,如考生录取的专业不是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报到后允许其调整专业,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院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专业单设招生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在平行志愿中均占1个院校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专科志愿时可以填报艺术类专业,也可以填报普通文理类的专业。报考艺术类专科不实行平行志愿,只设一个批次,分三次填报志愿。可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
春季高考考生填报专科志愿时不实行平行志愿,只设一个批次,分两次填报志愿。可以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
请考生留意填报志愿的时间:
山东省内普通文理考生于8月1号填报专科志愿,8月10日征集志愿。
艺术类专科8月1日填报志愿,8月10日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13日第二次征集志愿。
春季高考专科8月1日填报志愿,8月10日征集志愿。
外省考生请根据所属省份招生考试院(省招办)公布的各批次填报志愿时间,按本省报考指南公布的淄博职业学院招生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因我院在外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较少,外省考生可按本省报考指南公布的专业名称填报我院专业志愿,如感觉专业不合适,报到后允许调整专业,且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