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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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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的通知
2015年03月11日 00:00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2014〕8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决定成立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督察信访2个组。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爱民、杨百梅
副组长:孙启友、曾照香
成员:赵建业、姚辉波
二、招生录取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及职责
(一)录取组
组长:赵建业
成员:李好科、丁大伟、王亮、计算机技术人员
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据公布的分数线情况和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以内,确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3.按照网上模式进行录取,采取网络方式通过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遵守各批次录取时间规定,按时完成投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投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安排录取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等设备,并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有专人值班,配备传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联络通畅。
(二)督察信访组
组长:姚辉波
成员:蔡彬、延锦丽
职责:
2.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
3.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
4.负责接待考生或家长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
淄博职业学院
201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