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高考新政策解读

2015年03月13日 00:00

102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高考政策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成为考生、家长和学校普遍关注的热点内容。现就“通知”中新变化的内容根据解读和向省考试院专家咨询说明如下:

一、由过去的对口高考和普通高考改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通知”明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维持目前的对口高职考试模式基本不变,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份,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规模将逐步扩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及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技能。报考科类分15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
夏季高考,即目前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重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试时间仍为6789日,由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夏季高考科目与2011年普通高考相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

二、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新变化

1两次高考可以兼报

据了解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中职生、普高生均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2012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兼报。

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2011118日至15日。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122日至124日。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1116日至30,其中,应届生之外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1128日至30日。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今年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1121日至1220,其中参加省美术统考的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1210日。

考生报名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的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非我省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夏季高考。

2、艺体生专业测试后不再进行科类确认

往年高考报名,艺体考生在参加完专业测试后,还要进行科类确认,拿到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再次确认自己艺体类考生的身份,没拿到的考生,则将自己的身份重新改为普通文理类。不过,2012年高考中,艺体类考生专业测试后不再进行科类确认。

3、春季高考取消英语

往年山东省的高职对口考试,文化课实行“3+2综合”考试形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综合、专业实践综合”。在2012年变身为春季高考后,文化课考试形式也发生了改变,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及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技能,取消了英语的测试。英语虽然不再作为单独考试科目,但会在相关类别的专业技能中体现。

三、单考单招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无需参加春、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夏季高考。学生入校后与统招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